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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基础工作“查改评”清单

发布时间:2023-05-10    编辑:岳阳市家庭教育学会    点击:[467]

1. 规范党组织设置,党员 3 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,7 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立党支部委员会。党员 50 人以上的设立党总支,100 人以上的设立党委。党员 1 人以上、不足 3 人的设立联合党支部,联合党支部覆盖的两新组织数不超过 5 个,只能覆盖有党员的两新组织。

2. 党支部年初制定党建工作计划,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开。

3. 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讲 1 次党课,每年至少参加 1 次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培训,党员每年至少参加 1 次集中培训。

5. 专题研究规范党务工作开展,党务工作必须由党员从事。

10.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 1 天作为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。

11. 规范填写《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》。

14. 党支部应深入开展“四亮”主题活动,组织党员联系服务职工群众,打造“党员示范岗”等。

15. 规范设置党员活动室,党员活动室可与会议室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,室内应悬挂党旗、入党誓词、党员的义务和权利、组织架构示意图、党支部标识、社会组织党支部职能等,具体可参照《岳阳市“两新”组织党建阵地规范化建设手册》。